2023年4月23日下午,安徽省招标采购协会第十期公益大讲堂在合肥成功举办。本次大讲堂邀请了原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陈建新以“招标采购投标实务与案例分析”为题进行现场授课,来自全省各地投标人、国企、医院、高校、代理咨询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部门等相关单位代表近500人参加。活动由协会党支部书记贾海波主持。我单位代理部全体成员集体参与此次大讲堂活动。
经过对本次的招投标学习,感觉受益匪浅。专家们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不仅充实了更多的理论知识,更让我开阔了眼界,解放了思想,较全面的提高了自己关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此次的培训学习主要心得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投标基本知识及实践运用
二、投标实务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投标人如何依法维权
1、从交易角度谈招标采购的概念招标是采购的其中一种典型的方式,招标采购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
2、所谓有序就是按法定的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规则(如: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最多3名中标候选人中产生中标人)和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规则交易。所谓交易就是买卖双方以货币或服务为媒介的价值交换。招标既有购买(如工程、货物、服务),也有出售(如房屋出租、公共广告位出售)《政府采购法》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法》第八条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3、按采购标的物的属性不同, 分为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 。
4、根据资格审查方法不同:分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与采用资格后审招标。
5、资格预审适用项目:具有单件性特点,且技术难度较大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或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招标项目。资格后审适用项目:资格后审方法比较适合于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通用性、标准化招标项目。
6、按照招标方法的不同:分为一阶段(普遍性项目)招标和两阶段(特殊项目)招标招标采购的类别划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 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1、我国法律的体系和层次
1)宪法: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2、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招投标过程中,主要有13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使得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招投标法律法规制定的目的 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投标法律法规条例实施
1、招标合同订立的主要环节投标人递交要约开标
2、工程招标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发出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文件。踏勘现场与答疑工程投标投标文件的编制。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和撤回。联合体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开标:开标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和程序。评标:有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订立合同。
三、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包括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投标邀请书(用于邀请招标);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
以上是我参加本次招投标学习的三点心得。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也进一步明确了招投标工作的重点,在专家对案例的分析中,让我对招投标工作中一些问题有了本质的了解,学到了一些做好招投标工作的方式方法,触动很大,感受颇深。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新形势下招标投标新政策及招标采购管理与监督流程标准化专题”培训总结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财政部颁发了财政部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和认定的详细规定、询价采购程序的细化和补充规定、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的材料的规定、发布采购公告的规定、退还供应商保证金的规定、重新评审的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相关规定、验收环节的细化和补充规定、采购文件保管的细化和补充规定。
(二)招投采购管理与监督标准化热点、难点解析
1、采购流程关键环节解析:①与采购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②采购流程讲解;③网络平台采购流程讲解。
2、采购招投标流程风险解剖、采购招投标舞弊解剖。
3、采购招投标流程风险防范、采购招投标管理流程标准化。
4、纪检监察部门怎样进行采购招投标监督、监督重点定位。
(三)《电子招投标办法》解读
1、《办法》出台的背景、原则、目的、意义。
2、《办法》整体框架、发展思路、监督管理、对市场各方主体的使用要求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构成解读。
3、电子招标程序和纸质招标程序的异同。
4、现行的招标投标操作管理模式如何与电子招标投标体系接轨。
5、电子招标设计思路以及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影响。
6、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三个平台及其应用。
7、电子招标法的总体框架。
8、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管理。
9、电子招标活动的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
10、电子招标在实践中的应用。
招标人、代理公司:运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招标代理培训心得)标控制价,导出工程量清单,制作电子招标文件等内容。2、投标单位:网上投标报名、导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审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等内容。3、专家评委:依据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及操作。4、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系统流 程、电子化招投标过程,电子化评标过程以及电子化招投标应提供的软硬件设施平台。
通过此次培训,使我们对这一系列新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相信这些政策对于加强招标采购管理与监督,促进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减少招投标操作中的失误有重要作用。